「生命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呢?
「為何這樣的我也活到了30歲呢?」
「雖然我喜歡看悲傷基調的書,但看到太悲傷的故事還是受不了,還是希望看到光明的存在,我想我對這世界可能還沒真正絕望,我還沒放棄吧…..。」

以上是老姊在西元二○○六年九月四日凌晨零時三十分說的話。我無語回應。因為我也不太明瞭生命的本質究竟何在。

生命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呢?

蔣中正說:「生命的意義在於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」,這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或許沒錯,對飛禽鳥獸花草昆蟲等自然萬物而言,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繁衍下一代,讓族群的生命不斷延續。可是,這生物性的解釋仍不足以說服我。

我之所以存在,就生物學的角度是肇因於父親的精子與母親卵子的結合,可是除了這身血肉之軀外,我之所以是我,應該另有其他的意義與不同。我尚且找不出另一個極具份量的意義。

曾經我一度想過,「善盡責任」是生命存在的意義,包括對父母盡孝的責任、未來成家撫育兒女的責任,最低限度至少要獨立自主不讓自己成為家人或社會負擔的基本責任。可是這樣的解釋對我而言仍稍嫌空虛,這樣解釋的生命本質說穿了只是工作賺錢回歸家庭而已。

老姊說我們缺乏熱情,對某件事專心一致一輩子的熱情。某天,如果這件事情被我找到了,是否我就同時發現生命的本質了呢?天曉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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